手上有流程步驟,想知道哪幾段可以交給 AI。
以下是我們的工作流程步驟。請逐步分析:
1. 每步標記:重複性(高/低)|出錯可回復性(可/難)|需要人為裁量(是/否)。
2. 依「重複高+可回復+不需裁量才交 AI」的原則,給出人機分工建議表:步驟|建議(AI 全做/AI 草稿人審/純人工)|理由。
3. 對每個 AI 段落,定義輸入與輸出格式。
4. 指出整條流程最危險的一步(錯了最難回復的那步)。
流程:{貼上}可替換變數
| 變數 | 要換成什麼 |
|---|---|
{貼上} | 現有流程的完整步驟(含判斷點與例外)。 |
完整使用範例(照這樣填)
以下是我們的工作流程步驟。請逐步分析:(照母提示詞四條) 流程: 1. 收到申請案,登記收文 2. 檢查文件是否齊全 3. 不齊 → 通知補件;齊 → 進入審查 4. 審查是否符合資格(依規定判斷) 5. 符合 → 製作核准函;不符 → 製作駁回函(須敘明理由) 6. 陳核 7. 發文 8. 結案登記
預期輸出範例(拿到的東西應該長這樣)
| # | 步驟 | 重複性 | 可回復性 | 需要裁量 | 建議 | 理由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登記收文 | 高 | 可 | 否 | AI 全做 | 純資料轉錄,錯了可改 |
| 2 | 檢查文件齊全 | 高 | 可 | 否 | AI 全做 | 對照清單,客觀 |
| 3 | 通知補件 | 高 | 難(已寄出) | 否 | AI 草稿人審 | 對外文件,寄出不可回復 |
| 4 | 審查資格 | 高 | 可 | 是 | 純人工 | 涉及規定解釋與個案判斷 |
| 5 | 製作核准/駁回函 | 高 | 可(未發文前) | 是(駁回理由) | AI 草稿人審 | 理由敘明涉及裁量 |
| 6 | 陳核 | 高 | 可 | 是 | 純人工 | 核可是權責行為 |
| 7 | 發文 | 高 | 難 | 否 | 純人工 | 不可回復 |
| 8 | 結案登記 | 高 | 可 | 否 | AI 全做 | 純資料轉錄 |
【AI 段落的輸入輸出格式】
步驟 1:輸入=來文掃描檔+文號;輸出={收文號, 來文機關, 主旨, 收文日}
步驟 2:輸入=申請文件清單+應備文件清單;輸出={齊全: 是/否, 缺件清單: []}
步驟 8:輸入=案件編號+處理結果;輸出={案號, 結果, 結案日}
【最危險的一步】
步驟 7 發文。一旦發出不可回復,且對外文件錯誤會造成相對人信賴。此步必須人工確認,且建議在步驟 5 與 7 之間加入「發文前最後檢查」。常見錯誤用法
- 把「需要裁量」的步驟標成「否」以求自動化程度高一點。這是這個方法最常見的自我欺騙。
- 只看重複性就決定交給 AI。重複性高但不可回復的步驟(發送、扣款)是最危險的組合。
- 跳過輸入輸出格式那一節。沒有格式,段落之間接不起來。
- 拿到分工表就開始建。還沒跑影子模式。
- 還沒有 SOP 的流程。
- 一年只做幾次的流程。
缺「每步實際耗時與頻率」時,分工建議會偏向「凡是可以自動化的都自動化」——但那不一定值得。補上耗時資料後,你常會發現真正該改的只有兩三步。
- 可回復性與裁量的判定。
- 不可回復步驟的把關設計。
- 影子模式的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