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收到指示,想先知道「這件事要回答哪些問題」。
長官指示/研究題目:{貼上}。請:
1. 拆成需要回答的子問題清單,標出哪些查得到、哪些需要內部資料。
2. 對查得到的:引用官方來源(法規、新聞稿、公開報告),附連結;查不到的不要編。
3. 整理利害關係人立場表:誰|立場|理由|依據。
4. 輸出方案骨架時,「事實」與「建議」分開標示。可替換變數
| 變數 | 要換成什麼 |
|---|---|
{貼上} | 長官指示原話或研究題目。 |
完整使用範例(照這樣填)
長官指示/研究題目:「看看其他縣市在推的那個社區照顧據點升級,我們有沒有可以跟進的地方,下週給我一頁。」請:(照母提示詞四條)
預期輸出範例(拿到的東西應該長這樣)
【子問題清單】 | # | 子問題 | 查得到? | 需要什麼 | |---|---|---|---| | 1 | 中央有無相關政策或補助計畫?現行版本為何? | 可查(官方) | 主管機關網站、計畫申請須知 | | 2 | 其他縣市實際在推的是哪一項?名稱為何? | 可查(官方/媒體) | 各縣市新聞稿 | | 3 | 那些縣市的做法差異在哪? | 部分可查 | 公開的計畫書、新聞稿 | | 4 | 我方現有據點數量與現況? | 需內部資料 | 本局統計 | | 5 | 我方預算與人力是否支應? | 需內部資料 | 主計、人事 | | 6 | 跟進的法規障礙? | 可查(需核對現行版本) | 相關自治條例、中央法規 | 【官方來源(需你核對連結)】 - 中央主管機關相關計畫頁面(連結:…)※ 請確認是否為現行版本 - ○○縣政府新聞稿(連結:…) 【利害關係人立場表】 | 誰 | 立場 | 理由 | 依據 | |---|---|---|---| | 中央主管機關 | 鼓勵地方升級 | 政策方向 | 【待核對:計畫文件】 | | 地方社福團體 | 【查無公開表態】 | — | — | | 現有據點承辦單位 | 【需訪談】 | — | — | 【方案骨架】 <事實>(每項附來源) 1. 中央現有 ○○ 計畫,補助對象與額度:【待核對原文】 2. ○○ 縣、○○ 市已於 114 年推動:【待核對新聞稿】 <建議>(以下為建議,非事實) 1. 建議先盤點我方現有據點符合資格者數量。 2. 建議先確認計畫申請期限是否尚未截止。
常見錯誤用法
- 把 AI 給的法規條次直接寫進方案。要回官方資料庫查現行版本。
- 跳過「需內部資料」那幾題,只交查得到的部分。那樣的方案不能執行。
- 把「建議」段落的內容當成有依據的結論。
- 立場表中【查無公開表態】的欄位自己憑印象填。
沒有額外的,看上面「三種版本共通的紅線」那一段就好。
查不到官方來源時,AI 應該標【待核對】而不是給一個看起來合理的答案。子問題清單中標「需內部資料」的部分,是你要回去撈的——那些通常也是方案能不能執行的關鍵。
- 「需內部資料」子問題的補齊。